赛罕区文化馆对“宣传教育专柜、
展区设立情况进行自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内文办字(2017)120号]文件精神《关于对全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宣传教育专柜、展区设立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的通知》精神,我馆按照上级要求,就相关工作进行了自查。
加强领导,成立自查小组
为认真完成自查工作,赛罕区文化馆成立了由区文体广电局分管
局长赵美莲同志担任组长、文化馆馆长孙慧萍为副组长、副馆长张永在、文化馆办公室主任吕东红为组员的“文化馆宣传教育专柜、展区设立情况自查”小组,由办公室负责具体自查工作,确保自查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结合实际,开展自查工作
按照[内文办字(2017)120号]文件要求,我馆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自查:
一、赛罕区文化馆于2016年10月成立了电子阅览室,在文化馆网站设立了党的基本理论学习专区,并于2017年3月18日在赛罕区金地广场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遗产法》和《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宣传图册1200多份。并在宣传海报上公开了赛罕区文化馆微信公众号,利用文化馆公共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大张旗鼓地宣传党的政策,争取做到党对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方面的各项法规、规章家喻户晓,激发群众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二、2016年10月,赛罕区文化馆购置关于党史国史、国情区情等类书籍3000余册,在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大厅赛罕区电子阅览室放置图书专柜13个、报刊架2个,供广大群众无偿使用、免费阅读。
三、建立健全了《赛罕区文化馆电子阅览室》、《赛罕区文化馆公共图书阅览》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责任到人,加大追究力度。
四、在文化馆大门前设立宣传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专栏和文化馆活动情况专栏,并经常更换宣传内容。
五、多次进行廉政教育宣传、普法教育宣传、“党庆”、“国庆”专场演出,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党的政策,讴歌新时代涌现出的新风尚,掀起学习英雄人物、学习模范的热潮。
六、在赛罕区文化馆活动大厅设立了非遗展厅,对赛罕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进行现场展示,让更多的人了解、关心、参与保护、传承、挖掘传统文化的行列中来。
存在问题:因为场地限制,赛罕区文化馆各项展区设立点、面比较狭窄。我们相信,在上级各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赛罕区文化馆的专项展区、宣传教育专柜的建设和发展一定会越来越好。